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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卓尼县公安局交通大队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1-26 11:38:26人气:

  2022年度卓尼县公安局交通大队部门决算卓尼县公安局大队是卓尼县道路交通管理执行机关,在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1、依法对卓尼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卓尼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2、根据卓尼县道路交通情况,适时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3、具体负责卓尼县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业务。4、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事故统计工作,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卓尼县事故预防对策。5、具体组织各项交通勤务,保证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实施个别时期的交通管制工作。6、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宣传交通法律法规。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8.负责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工作;维护重大节日、集会、、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9、负责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10、按规定权限做好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卓尼县公安局大队是卓尼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大队实际内设8个部门(综合办公室、秩序巡查中队、法制宣传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城区中队、道路中队、指挥中心)。现大队有民警19名,辅警(包括事业干部、工勤人员、勤务辅警)43名。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z09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427.72万元,支出总计429.52 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1.64万元,增幅14%,支出增加49.53万元,增幅13%,主要原因是35名辅警五险基数上调、办案起数增加随之办案经费业增加,鉴定费随之增加。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27.72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相比。收入增加了51.64万元,增幅14%,支出总计为429.52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49.53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35名辅警五险基数上调、办案起数增加随之办案经费业增加,鉴定费随之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53万元,增长13.03%。主要原因是35名辅警五险基数上调、办案起数增加随之办案经费业增加,鉴定费随之增加米博体育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08万元,支出决算为37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大队2022年预算由公安局统一预算,年初预算数由公安局调剂,主要原因是35名辅警五险基数上调、办案起数增加随之办案经费业增加,鉴定费随之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0万元,支出决算为3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今年35名辅警的各项保险资金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年初未将医疗保险纳入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民警退休。

  人员经费31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9万元,下降6.09%,主要原因是当年有民警退休,有人员调离。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1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02万元,增长161.09%,今年办案起数增加,办案经费和鉴定费用随之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手续费、业务委托费。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取暖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02万元,增长161.08%,主要原因年办案起数增加,办案经费和鉴定费用随之增加。今年安保任务也比往年多。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28.62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28.62万元.增加,较上年实际采购增加28.2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本单位办案、落实勤务、开展各类交通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91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疫情影响,车辆的运行稍微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8万元,下降48.58%,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因疫情影响,车辆的运行稍微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91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因疫情影响,车辆的运行稍微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8万元,下降48.58%,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因疫情影响,车辆的运行稍微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91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因疫情影响,车辆的运行稍微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8万元,下降48.58%,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因疫情影响,车辆的运行稍微减少。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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