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三部门出台意见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武永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体育局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意见》明确,学校在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对象可采取免费、优惠或有偿开放方式,规范、有序地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
《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大学校场馆设施建设与开放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条件,支持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在用地、开放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建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对外开放的,经评估合格可按规定申报公共体育场馆免低收费补助。为有效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工作,省财政统筹对学校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给予奖补。
1.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范,明确的责任区分办法和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条件、机制及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措施和能力。
2.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满足本校师生日常体育活动需求的基础上,还应有向社会开放的容量和时间段。
3.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所在区域与学校教学区域相对独立或隔离,体育场馆设施开放不影响学校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
5.学校有相对稳定的体育场馆设施更新、维护和运转的经费,能定期对场馆、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根据不同对象可采取免费、优惠或有偿开放方式,有偿开放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根据《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米博体育,并向社会公告后,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开放人群收取必要的费用。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原则上实行免费。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应该在教学时间与体育活动时间之外进行。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优先向学生开放,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可实行定时定段与预约开放相结合。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应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开放具体时段、时长由各地、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规定。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放,主要面向本校学生及学校周边学生、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学校可根据体育场馆面积、适用范围和开放服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开放对象范围和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