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场馆基本服务规范发布本报综合据国家体育局官网消息,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健身锻炼需求,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国家体育总局日前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服务规范》进一步强调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对场馆开放、服务内容等提出一系列细化、量化要求。
据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服务规范》对公共体育场馆基础设施、基本管理、基本服务、满意度等方面提出了10方面指标、37项标准。
《服务规范》呈现出以下特点:适用范围更广,各地可因地制宜地对其他类型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服务进行规范指导。免费低收费开放要求更明确,要求将场馆开放收费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低收费价格一般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70%,“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和公益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提供更优惠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半价”。强化场馆举办体育赛事活动要求,要求场馆符合相关体育赛事规则要求,举办的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每年4场次。量化指标更多,要求在场馆开展的运动技能、科学健身等公益性体育培训服务每年不少于1000人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更加强调信息公开米博体育,场馆需按要求填报基本情况信息。更加强调安全保障,要求举办赛事活动期间应有专业医疗机构人员现场保障救护,落实卫生和防疫措施等。